环球热议:思泉新材:称原参股公司获客存困难 “同班人马”背后却潜藏多家大客户
2022年,全球5G智能手机出货量攀升至6.88亿台,2019年至2022年,5G手机出货量年复合增长率达230.84% 。而产品应用领域包括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的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泉新材”),欲向创业板发起冲击。
但对思泉新材而言,在行业愈发激烈的竞争趋势下,思泉新材面临的挑战或不容小觑。其中对比同行,思泉新材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人工占比“畸低”,而相较之下,思泉新材生产人员占比超七成、生产人员多为外来务工农村籍人员以及生产人员薪酬行业“垫底”。至此,思泉新材是否依靠员工数量及“廉价”劳动力实现增收?其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或系个未知数。
(相关资料图)
此外,关注原参股公司深圳市晶磁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晶磁”),思泉新材曾在深圳晶磁亏损期间增资入股,而仅时隔一年又退出该参股公司,不仅如此,退出同年深圳晶磁拟停止经营,思泉新材仍以资产收购的方式完成对深圳晶磁的收购。但研究发现,在深圳晶磁背后潜藏另一家企业,该企业与深圳晶磁或系“同套人马”。
一、入股亏损企业深圳晶磁,时隔一年“匆匆”退出
历史上,思泉新材曾因与深圳晶磁的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信披义务被“点名”。
实际上,思泉新材与深圳晶磁的“故事”并不“简单”。思泉新材曾增资入股深圳晶磁,后仅时隔一年就将深圳晶磁的股权转出。
1.1 因看好纳米晶软磁合金市场前景,于2018年9月以实缴方式收购深圳晶磁10%股权
先关注深圳晶磁的成立过程。
据出具日为2023年3月31日的《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首轮问询回复”),因看好纳米晶软磁合金产品的市场前景,且思泉新材已与相关客户进行前期接洽,为保证产品供应链稳定,更好的进行市场开拓,思泉新材于2018年9月收购深圳晶磁10%股权。
据签署日为2023年5月12日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招股书”),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3年5月12日,纳米晶软磁合金是思泉新材的主要产品,属于磁性材料。该产品是一种通过热处理获得的纳米晶结构的软磁合金,主要在无线充电行业中具有广泛应用。
历史上,深圳晶磁共进行了三次股权转让。
2017年6月,赵学华、谢浪共同出资设立深圳晶磁,设立时深圳晶磁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2018年8月,赵学华、谢浪分别将所持部分股权转让给谷宏。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谷宏持有深圳晶磁300万元出资额,出资比例60%;赵学华持有深圳晶磁160万元出资额,出资比例32%;谢浪持有深圳晶磁40万元出资额,出资比例8%。
2018年9月,谷宏将所持深圳晶磁10%的股权以1元转让给思泉新材,思泉新材向深圳晶磁出资200万元,其中,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因谷宏未实缴出资,且自设立以来深圳晶磁连年亏损,经双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作价1元,股权转让定价公允。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深圳晶磁股权结构中,谷宏持有250万元出资额,出资比例为50%;赵学华持有160万元出资额,出资比例为32%;思泉新材持有出资额50万元,出资比例为10%;谢浪持有出资额40万元,出资比例为8%。
需要说明的是,思泉新材自称,上述股东中,仅思泉新材为实缴出资,其余股东为认缴出资。
也就是说,截至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思泉新材向深圳晶磁实缴出资200万元,持股比例10%。
然而,仅时隔一年,思泉新材将所持股权对外转让。
1.2 仅时隔一年,思泉新材作价50万元转让深圳晶磁股权并称定价公允
据首轮问询回复,2019年11月,思泉新材、赵学华、谷宏分别将持有的深圳晶磁股权以50万元、1元、1元转让给吴新华。因赵学华、谷宏未实缴出资,思泉新材向深圳晶磁出资200万元(其中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且自设立以来深圳晶磁连年亏损,经交易各方协商,思泉新材转让10%深圳晶磁股权参考深圳晶磁注册资本定价,作价50万元,赵学华、谷宏转让深圳晶磁的股权均作价1元,本次股权转让定价公允。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吴新华持有深圳晶磁460万出资额,出资比例92%;谢浪持有深圳晶磁40万元出资额,出资比例8%。
也就是说,因看好纳米晶软磁合金产品的市场前景,思泉新材收购深圳晶磁10%股权,实缴出资200万元。然而仅时隔一年,思泉新材将所持股权以50万元的价格对外转让。
那么,思泉新材转让股权的原因,是否和深圳晶磁的亏损有关?
但需要说明的是,思泉新材增资入股时,深圳晶磁已处于亏损状态。
1.3 深圳晶磁利自2017年设立以来连年亏损,2017-2020年润总额均为负
据首轮问询回复,2017-2020年,深圳晶磁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9.43万元、631.47万元、886.42万元、86.01万元;同期,利润总额分别为-6.23万元、-21.22万元、-94.62万元、-8.01万元。
结合思泉新材以外的其余股东均未实缴的情况,不难发现,在深圳晶磁历次增资及转股过程中,这其中或仅思泉新材产生了实质性的亏损。
在此情况下,思泉新材在深圳晶磁已经处于亏损状态下仍坚持入股,是否具有必要性、合理性?选择深圳晶磁作为标的的动机是否充分?且思泉新材对深圳晶磁持股一年即将其股权转让,是否系因为深圳晶磁存在进一步亏损的可能?在上述股东中,只有思泉新材实缴并承担损失,是否合理?
此外,赵学华等原股东与吴新华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思泉新材与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安排?存疑待解。
上述问题仅为“冰山一角”。
二、称原参股公司获取优质订单存困难,其“同班人马”背后却潜藏多家大客户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关于深圳晶磁亏损原因,思泉新材披露称与难以获取优质客户订单等原因有关。然而,在深圳晶磁背后,或潜藏另一家公司,与深圳晶磁或系“同套人马”。
2.1 称因深圳晶磁体量小,在获得大型终端客户优质订单方面存在困难
据首轮问询回复,深圳晶磁主营业务为纳米晶导磁片等纳米晶软磁合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7年成立以来连年亏损,主要原因:(1)无线充电发射端场景的普及程度较低,深圳晶磁纳米晶软磁合金等业务开拓不及预期;(2)深圳晶磁自身体量较小,在获得大型终端客户优质订单方面存在一定困难;(3)生产成本及相关费用较高。
因持续亏损,深圳晶磁2019年末决定停止经营。
这意味着,在思泉新材以50万元价格将深圳晶磁股权转让的同年,深圳晶磁决定停止经营。
而《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研究发现,思泉新材披露的深圳晶磁亏损原因或“站不住脚”。
2.2 广州晶磁与深圳晶磁股东及管理层存交叠,或为“不同牌子、同套人马”
“故事”要从另一家公司开始说起。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信息,2014年4月29日,广州市晶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晶磁”)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刘建。2019年5月8日该企业发布清算组备案信息。
截至企业清算组备案信息发布前,广州晶磁有五名自然人股东,分别为赵学华、吕玉洁、韩红波、刘建、谢浪。同时,刘建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赵学华担任监事。
2015年10月15日,广州晶磁的监事由谷宏变更为赵学华;执行董事兼经理由谷仍坤变更为刘建、谢浪。
另外,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3年6月15日,深圳晶磁的股东为谢浪、吴新华。其中,谢浪是监事,吴新华系执行董事及总经理。
通过对比广州晶磁和深圳晶磁的股东及董监高不难发现,广州晶磁与深圳晶磁不仅股东存在交叠,管理层人员也存在重叠,两家公司是否属于“不同牌子,同套人马”?
事实上,广州晶磁与深圳晶磁的关系或不止于此。
2.3 深圳晶磁2019年拟停止经营,思泉新材收购深圳晶磁的生产设备和无形资产
据签署日为2022年9月8日的招股书(以下简称“2022年招股书”),深圳晶磁主要从事纳米晶导磁片业务,因经营不善,深圳晶磁业务发展缓慢,连年亏损,2019年拟停止经营。思泉新材看好纳米晶材料的发展前景,希望继续从事该项业务。2019年,思泉新材以134.35万元收购了深圳晶磁拥有的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
2020年1月21日,思泉新材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向深圳晶磁采购商品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补充确认思泉新材收购深圳晶磁的设备和无形资产。
据2022年招股书及招股书披露的“与深圳晶磁的交易”部分,2019年,思泉新材向深圳晶磁购买生产设备及相关资产134.35万元;2020年,思泉新材向深圳晶磁购买专利32.05万元。
也即是说,思泉新材在退出深圳晶磁、且深圳晶磁决定停止经营后,再度花费逾150万元收购深圳晶磁的生产设备、无形资产。
关于收购方式,据首轮问询回复,思泉新材称采取资产收购而非股权收购的方式有利于思泉新材降低管理难度、提高管理效率,因此,思泉新材采取收购资产的形式对深圳晶磁进行收购。
更为“蹊跷”的是,思泉新材向深圳晶磁购买的专利,申请人却指向广州晶磁。
2.4 思泉新材从深圳晶磁处收购取得的专利,多项专利的初始申请人是广州晶磁
据2022年招股书、招股书及问询回复,深圳晶磁已于2020年3月将本次收购的固定资产和专利交给思泉新材,思泉新材收购的专利分别为发明专利“一种隔磁片的连续破碎装置”、发明专利“一种薄片型磁性材料的分选系统”、发明专利“数位板用隔磁片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一种NFC模组用隔磁片及其制造方法”、实用新型专利“一种薄片型磁性材料的分选系统”、实用新型专利“数位板用隔磁片”、实用新型专利“一种NFC模组用隔磁片”共计7项。
其中,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信息,名为“一种隔磁片的连续破碎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日为2016年1月15日,发明人为韩红波。2018年1月30日,专利申请人由广州晶磁变更为深圳晶磁;2020年4月1日,专利申请人由深圳晶磁变更为思泉新材。
名为“一种薄片型磁性材料的分选系统”的发明专利,申请日为2016年1月15日,发明人为韩红波。2018年1月25日,专利申请人由广州晶磁变更为深圳晶磁;2020年4月2日,专利申请人由深圳晶磁变更为思泉新材。
名为“数位板用隔磁片及其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日为2016年8月12日,发明人为韩红波、谷宏。2018年2月4日,专利申请人由广州晶磁变更为深圳晶磁;2020年4月3日,专利申请人由深圳晶磁变更为思泉新材。
不难发现,思泉新材受让的来自深圳晶磁的专利,多项专利的初始申请人系广州晶磁,并且发明人中出现了深圳晶磁原股东谷宏的“身影”。该情形或进一步证明,广州晶磁与深圳晶磁或为“同套人马”的企业。
而《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研究发现,广州晶磁存续期间或与多家大型企业达成合作。
2.5 广州晶磁亦主营纳米晶软磁,合作客户包括华为、美的、三星等
据备案号为“粤ICP备19077928号-1”的广州市晶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以下简称“广州晶磁官网”),广州晶磁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以非晶/纳米晶新型软磁材料及其元器件为主导产业的企业,专注于高性能非晶/纳米晶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截至查询日2023年6月15日,广州晶磁的合作客户包括华为、步步高、信维通信、TDG、三星、美的等。
由此可见,广州晶磁成立时间早于深圳晶磁,存续期间双方主营业务相近,且两者的股东及董监高席位或存交叠。
而前文提及,因深圳晶磁自身体量较小,在获得大型终端客户优质订单方面存在一定困难等情况,深圳晶磁决定停止经营,并后续由思泉新材以资产收购的方式完成对深圳晶磁的收购。
在广州晶磁“潜藏”双方交易背后的情况下,思泉新材披露的上述理由是否真实、可信?
2.6 2017年深圳晶磁财务人员,发布华为技术公司来其公司指导的相关内容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信息,深圳市晶磁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晶磁东莞分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31日,于2020年10月23日注销。
截至注销前,深圳晶磁东莞分公司填报的企业邮箱为3154163752@qq.com。通过检索发现,该QQ号背后系名为“晶磁材料财务”的用户。用户所在地为广东深圳。
且该名用户在2017年9月22日发布一则信息,信息为一张企业环境图,墙面印有“晶磁材料”以及“CITECH”的字样,旁边或系“晶磁材料”的企业门口。而在墙角处摆有一个立牌,写有“热烈欢迎华为技术公司各位领导莅临指导”的字样。
结合该名用户的所在地址以及深圳晶磁东莞分公司的成立时间可知,上述发布信息或均系深圳晶磁的相关信息。即深圳晶磁在成立后不久,或接待了来自“华为”的相关人员的参观。那么思泉新材称“深圳晶磁在获得大型终端客户优质订单方面存在一定困难”,能否站得住脚?
也就是说,深圳晶磁自设立以来连年亏损,在决定注销的前一年即2018年,思泉新材以200万元增资入股,并且仅有思泉新材一名股东实系实缴。而次年思泉新材退股,且深圳晶磁决议注销。
而在深圳晶磁背后,惊现名为广州晶磁的“同套人马”企业,广州晶磁的客户系大型企业,且思泉新材多项购自深圳晶磁的专利实则系由广州晶磁初始申请。而令人费解的是,对于思泉新材来说,其不仅坚持在深圳晶磁亏损时入股,更是在深圳晶磁决议注销后仍收购深圳晶磁的设备、资产等。
种种情况下,思泉新材对原参股公司深圳晶磁的上百万元出资或打水漂。思泉新材或甘做冤大头,所为何求?与思泉新材交易的真正主体是否系隐于身后的广州晶磁?种种疑问,或只有思泉新材知晓答案。
三、行业竞争激烈产品价格下滑,人工成本畸低背后生产人员薪酬开启“比惨”模式
此番上市,思泉新材拟登陆深交所创业板。
观其身后,思泉新材所处激烈的行业竞争中,不仅主要产品销售单价逐年下滑,毛利率更是创下近六年来新低。关注思泉新材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不难发现,思泉新材直接人工占比低于同行均值。
3.1 散热材料行业竞争激烈,思泉新材两大主要产品销售单价逐年下滑
据招股书,报告期内,思泉新材主要销售的产品为人工合成石墨散热膜、人工合成石墨散热片等热管理材料,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应用领域。
据招股书,思泉新材表示,随着人工合成石墨生产技术的不断成熟,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公司面临行业竞争压力和客户降价压力。报告期内,人工合成石墨散热材料销售价格逐年下降,未来存在持续下降的风险。
关注思泉新材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2020-2022年,思泉新材人工合成石墨散热片的平均单位售价分别为134.68元/平方米、111.92元/平方米、111.27元/平方米。
同期,思泉新材人工合成石墨散热膜的平均单位售价分别为72.7元/平方米、74.11元/平方米、61.31元/平方米。
可见,思泉新材两种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均下滑明显。
实际上,思泉新材的竞争对手也指出了所处行业的竞争压力。
据出具日为2023年3月3日的《常州富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富烯科技招股书”),近年来,消费电子等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上游散热材料行业的蓬勃发展,行业迎来了资本投资的热潮和产能扩张期,深瑞墨烯、墨睿科技、中石科技、深圳垒石、思泉新材等竞争对手产品的落地以及产能扩张,导致散热材料行业竞争愈发激烈。
不仅如此,近年来石墨烯膜逐步成为新型散热材料,思泉新材亦有所布局。
据招股书,思泉新材选取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元科技”)、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科技”)、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荣达”)、深圳垒石热管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垒石”)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
据出具日为2022年11月8日的《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目前,全球智能手机散热材料主要由中国内地、中国台湾省厂商生产供应。其中,石墨片主要由碳元科技、中石科技、思泉新材、深圳垒石、飞荣达等厂商供应;热管、VC均温板主要由双鸿科技、超众科技等中国台湾省厂商以及中石科技、碳元科技、深圳垒石、思泉新材等中国内地厂商供应。
而得益于国内石墨烯材料产业链领先全球的优势,石墨烯散热膜技术或产能目前则主要由常州富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瑞墨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墨睿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宝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烯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泰兴挚富等厂商所掌握。
石墨烯散热膜属于新型手机散热材料,其凭借高热通量特性、绝佳的横向散热性能、良好的可弯曲性能等很好地契合了5G手机的散热新需求。目前,石墨烯散热膜已逐渐替代传统的石墨片,与VC均温板等搭配组合而成为5G手机的主流散热方案,并且厚度较厚的石墨烯散热膜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对VC均温板形成替代。
部分厂商开始在石墨烯散热膜领域进行尝试或布局,例如中石科技年产40万平米石墨烯散热膜项目已于2022年6月编制环评报告;思泉新材2021-2022年与东莞理工学院合作研发“石墨烯散热膜”项目,并且其2022年在研项目中亦包括“GO制备高导热厚石墨烯膜的研发”等;2021年6月,深圳垒石石墨烯涂布生产项目已进入环评受理公示等。
由此可见,即使在新型散热材料石墨烯膜领域,思泉新材或面临“前有堵截,后有追兵”情形。
3.2 2022年,思泉新材的毛利率系近六年最低
事实上,纵观2014年至2022年的毛利率变动趋势,思泉新材毛利率波动明显。
据东方财富Choice及思泉新材首轮问询回复数据,2014-2022年,思泉新材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9.31%、32.73%、23.58%、35.13%、33.55%、33.68%、34.67%、27.61%、25.82%。
可见,2022年思泉新材的销售毛利率系近六年以来最低。
3.3 思泉新材主营业务成本中包括直接人工成本,占比远低于行业均值
需要说明的是,思泉新材的毛利率高于同行均值。
据首轮问询回复,2020-2022年,思泉新材四家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26.23%、19.07%、6.04%。而同期思泉新材毛利率分别为34.67%、27.61%、25.82%。
可见,近年来,思泉新材毛利率远高于行业均值。
据2022年招股书“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思泉新材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等构成。
而招股书中,上述“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内容已被删除。
据2022年招股书及招股书,2019-2022年,思泉新材直接人工分别为836.66万元、794.61万元、2,362.64万元、2,424.74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4.63%、4.12%、7.34%、7.78%。
虽然思泉新材直接人工占比有所上升,但相比同行仍偏低。
据2023年3月8日签署的《关于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以下简称“苏州天脉问询回复”),关于苏州天脉成本结构与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的合理性,苏州天脉披露,2019-2021年,苏州天脉直接人工占比分别为23.08%、23.34%、18.67%;飞荣达直接人工占比分别为10.89%、11.2%、13.58%;中石科技直接人工占比分别为11.39%、8.51%、7.28%;碳元科技直接人工占比分别为8.5%、10.08%、11.4%;深圳垒石直接人工占比分别为8.51%、11.98%、13.65%。
经测算,2019-2021年,上述包含苏州天脉在内的5家可比公司的直接人工占比均值分别为12.47%、13.02%、12.92%,远高于思泉新材直接人工占比。
而《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研究发现,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或与思泉新材的用工模式有关。
3.4 生产人员数量占比超七成,本科以下学历员工人数占比近八成
据2022年招股书及招股书,2019-2022年,思泉新材员工人数分别为324人、398人、590人、501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思泉新材及子公司员工构成中,研发及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生产人员、管理人员人数分别为50人、13人、35人、436人、56人,占比分别为8.47%、2.2%、5.93%、73.9%、9.49%。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思泉新材及子公司员工构成中,研发及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生产人员、管理人员人数分别为71人、12人、31人、347人、40人,占比分别为14.17%、2.4%、6.19%、69.26%、7.98%。
也就是说,在思泉新材人员构成中,生产人员仍占据着主要地位。
受教育程度方面,据2022年招股书及招股书,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思泉新材博士学历、硕士学历、本科学历、大专学历、大专以下学历人数分别为2人、8人、56人、78人、446人,占总员工的比例分别为0.34%、1.36%、9.49%、13.22%、75.59%。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思泉新材博士学历、硕士学历、本科学历、大专学历、大专以下学历人数分别为3人、10人、55人、79人、354人,占总员工的比例分别为0.6%、2%、10.98%、15.77%、70.66%。
经测算,思泉新材本科以下学历员工人数占比超过八成。
在思泉新材生产人员占比高企、员工受教育程度偏低的背景下,生产人员薪酬或“比惨”。
3.5 2018-2020年生产人员月均工资不足三千元,低于其五家同行可比企业
据2021年12月28日签署的《关于深圳垒石热管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深圳垒石问询回复”),2018-2020年,中石科技生产人员月均工资分别为1.2万元/月、1.08万元/月、1.01万元/月;碳元科技生产人员月均工资分别为0.79万元/月、0.48万元/月、0.57万元/月;飞荣达生产人员月均工资分别为0.46万元/月、0.43万元/月、0.56万元/月;深圳垒石生产人员月均工资分别为0.47万元/月、0.55万元/月、0.58万元/月;思泉新材生产人员月均工资分别为0.28万元/月、0.36万元/月、0.27万元/月。
需要说明的是,深圳垒石问询回复指出,生产人员月均工资=直接人工/期末人数/12。
已知直接人工与期末人数,据此也可推算出,2021年,思泉新材生产人员的月均工资或为0.45万元/月。
3.6 生产人员以外来务工的农村户籍人员为主,薪资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据深圳垒石问询回复,2018-2020年,东莞所处片区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分别为5,626元、5,855元、6,597元。
可以看出,思泉新材生产人员的月均工资,不仅低于同行,还低于当地薪资平均水平。而到了2021年,思泉新材的生产人员月均工资仍不及2020年度以前同行及当地的薪资水平。并且,除了思泉新材以外,其余可比公司的生产人员月均工资与当地薪资或并不存在重大差异。
值得关注的是,此情形或与思泉新材的生产人员多选用农村户籍人员有关。
2022年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思泉新材一线生产人员以外来务工的农村户籍人员为主,思泉新材已为其提供员工宿舍,该部分员工具有亦农亦工、流动性较强、对当期收入重视度高,并参加了新农合及新农保,对缴纳企业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积极性不高等特点,导致思泉新材为该部分员工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存在客观困难。
值得一提的是,思泉新材在最新版招股书中,同样未再披露上述内容。
至此不难发现,思泉新材员工结构中七成为生产人员,而按照思泉新材的披露,生产人员中多为外来务工的农村户籍人员。或是基于此原因,思泉新材生产人员月均工资低于可比公司,亦低于当地平均工资。进一步而言,思泉新材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人工占比低于同行,成本或通过这种方式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期内,思泉新材曾还存在劳务派遣行为。
2022年招股书及招股书均显示,思泉新材为满足生产旺季的用工需求,对部分辅助性、临时性和替代性的岗位采取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进行补充。报告期内,思泉新材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情形,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可见,虽然报告期内,思泉新材的员工人数及薪酬水平均有不同程度上升,相较之下,思泉新材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人工占比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并且,通过思泉新材生产人员薪资水平来看,思泉新材选用的生产人员性质或异于同行,是否通过更为“廉价”的外来务工农村户籍人员来控制人工成本?不得而知。
进一步而言,结合前文思泉新材存在的劳务派遣现象,以及行业竞争激烈、思泉新材生产人员占比数量超七成等情况,思泉新材是否需要依靠员工数量及“廉价”劳动力实现增收?而这与创业板“三创四新”的特征是否契合?均存疑待解。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思泉新材此“携”诸多问题冲击上市,又能否如愿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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